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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省十四届二次人大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

来源: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4-08-11 14:17:49 点击量:219

马飞代表:

您提出的《关于建设上(津)镇(安)高速的建议》(第72号)收悉。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,您提出的建议对加强陕鄂两省互联互通具有积极作用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规划建设湖北郧西上津至镇安高速公路,对提高路网连通度、方便当地群众出行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作用。目前,湖北郧西县上津镇至镇安县可通过G70包茂高速、G4015丹宁高速实现快速通达,加之上津至镇安县之间还有242国道、345国道,能够满足两地之间的交通需求。

对于您提出的湖北郧西上津至镇安高速公路,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,考虑到该项目沿线人口、村镇分布较少,交通需求性较弱,同时,路线还涉及秦岭保护区范围,地质复杂、环境敏感。因此,项目暂不具备规划建设的条件。

下一步,我厅将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、人口分布、产业布局及建设条件,在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中,结合普通干线公路现状,统筹考虑区域公路网布局规划,积极帮助改善区域对外交通条件,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!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24年8月7日

(联系人:周任重  电话:029-888690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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